为进一步做好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校属各单位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需由学院负责武装工作的教师统一查验、汇总,请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学生教育与武装部办公室。请各位老师在学院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对照《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减免)所需材料》完成查验、汇总有关材料等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申请范围: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服义务兵役或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直招士官)的我校学生。
(一)考入学校当年即应征入伍办理申请保留学籍后的学生(比如2024年8月考入我校、2024年9月应征入伍),须等退役复学后方可申请在读年限的学费减免。
(二)在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当年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手续,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及所须材料;退役复学后申请学费减免,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及所须材料。
(三)毕业班生、毕业生入伍当年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手续,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及所须材料,
(四)退役入学(专升本、研究生学生)实行“一次入伍享受一次资助”,专科、本科阶段入伍或复学后已申请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专升本、研究生学习阶段不在享受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申请表格在“全国征兵网”填写,系统生成后打印,申请表格按表格审批顺序由财务部门、资助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批盖章。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原则上退役复学学生不参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按国家相关政策直接获得,不占用学院、班级名额。全年3300元,实行申请制,按春秋两季申请发放,具体请查看《关于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班生、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入伍,请各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就读年限、是否取得毕业证、是否已经缴清所有费用,以便核准补偿金额。
(二)每年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政策执行,如有调整,以当年上级政策、通知文件为准。
(三)此前已提交过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退役学生不得重复提交。
(四)将查验合格的材料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资助信息统计表》,与学费资助申请材料一起报送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各位老师查验材料时要注意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五)申请材料为每学期一报,春季学期报送时间为4月中旬,秋季学期报送时间为10月中旬,如有临时、紧急通知,按通知要求执行。
后附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大致流程、已递交并查验合格的学费资助申请表照片,含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等,供各学院参考。
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
2024年10月15日